协议编号: 【JSD- 】
乙方(借款人):
真实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丙方(信息中介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丁方(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人):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鉴于:
1丙方是一家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拥有http://www.jsdp2p.com网站(以下简称"今时贷平台")的经营权,为平台注册用户之间借贷交易提供信息中介服务。
2甲方、乙方已注册成为丙方今时贷平台用户,并承诺其提供给丙方的信息是完全真实的,并同意遵守丙方今时贷平台各项规则。
3甲方承诺对本协议涉及的借款具有完全的支配能力,是其自有闲散资金,为其合法所得。
4乙方有借款需求,甲方亦同意借款,双方自愿达成借贷关系。
5丁方同意为乙方就本借款协议下借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各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照履行:
出借人 | 借款金额 | 借款期限 | 年利率(单利) | 借款开始日 | 借款到期日 | 每月截止还款日 | 到期应收总额 | 还款方式 |
2.1乙方通过丙方今时贷平台发布借款需求,视为乙方发布申请借款的要约。
2.2甲方在丙方今时贷平台上对乙方发布的借款申请点击"出借",同时满足乙方借款申请所对应的全部借款金额,视为甲方对乙方借款要约的承诺。
2.3乙方的要约与甲方的承诺在丙方今时贷平台上的内容一致,经丙方对甲方"出借"审核确认后,本借款协议生效。
3.1丙方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对本协议项下所有资金进行托管。
3.2本协议项下所有资金的往来、划转均实际通过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实施。
3.3用户在今时贷平台注册成功后,该平台分配一个固定的普通账户与用户名绑定。
3.4用户在今时贷平台注册的同时,必须同步在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开通托管账户,该托管账户与上述普通账户相对应。
4.1本借款协议生效时,丙方即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将甲方资金划转至乙方托管账户内,划转完毕即视为借款已支付给乙方。
4.2乙方可在丙方平台进行"提现"操作,将划转的资金转至其银行账户上,乙方是否"提现"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和按时还款的义务。
5.1在还款日前,乙方应当在其托管账户内存入足以支付当期应付利息 和本金的金额。
5.2乙方的还款应按照如下顺序清偿:
(2) 违约金;
(3) 逾期利息;
(4) 正常的利息;
(5) 正常的本金;
5.3还款日不受法定假日或公休日影响,还款日或还款期届满前乙方必须还款。
5.4乙方授权丙方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将应还利息和本金划转至甲方托管账户内,划转完毕即视为本期还款成功。
6.1丁方自愿为乙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2丁方保证期间为本协议项下借款到期之日起两年;甲方依据协议约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6.3乙方发生逾期时,丁方应在甲方或甲方授权丙方发出代偿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将代偿资金划转至丙方指定的账户,丙方再委托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向甲方的托管账户支付相应金额,以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保证担保责任。
6.4丁方应在丙方指定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或银行开立保证金托管账户,并委托丙方全权管理。丁方未按本条第三款的约定履行义务的,丙方可以从丁方的保证金托管账户直接划扣,以用于清偿本协议项下债务。
6.5本协议的担保为自愿独立担保,无论何种事由,丁方均无权变更或撤销本项担保。
7.1乙方承诺按照本协议约定借款用途使用借款,不挪作他用或转借给第三人。
7.2乙方承诺所借款项用于合法用途,不将所借款项用于任何违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赌博、吸毒、贩毒、卖淫嫖娼等)及一切高风险投资(如证券期货、彩票等)。
7.3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不存在虚假资料或隐瞒重要事实。
7.4乙方保证未经甲方及丁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协议项下债务及其他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7.5乙方保证在签订本借款协议时已得到其配偶的同意,并承诺在下列信息变更一日内提供更新后的信息给丙方:本人及配偶工作单位、居住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的变更。
7.6丁方保证,本协议项下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已经取得本单位章程规定的决策机构(股东会或董事会)的同意,履行了批准手续并取得了相关决策文件。
8.1居间服务费是指因丙方为甲方与乙方提供交易信息、信用咨询、评估、还款提醒、账户管理、还款特殊情况沟通等系列相关服务而由乙方支付给丙方的报酬。
8.2乙方同意在借款成功后按借款本金的___/月一次性向丙方支付本次借款本金的居间服务费。本次借款乙方需支付的居间服务费金额为______元,需在本借款协议生效后3日内向丙方支付完毕。
9.1 每月还款日或还款期届满日前,乙方未进行还款操作或进行还款操作时托管账户中余额不足以支付当月应还款的,视为逾期。
9.2乙方一次逾期达30日或累计逾期达到三次的,甲方有权或授权丙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乙方应在接到提前还款通知3日内偿还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诉讼费、律师费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10.1本借款协议生效之日起,甲方有权将其所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债权在今时贷平台上进行转让,并遵循丙方今时贷平台的债权转让规则。
10.2甲方依法将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丙方通过今时贷平台向乙方在平台注册的用户发出债权转让消息(不限于站内信、邮件和短信),该消息一经发出即视为债权转让通知已送达乙方,债权转让自通知送达乙方即发生法律效力。
10.3丁方承诺,丁方对转让后的借款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该转让行为引起的债权人变更无需通知担保人。
11.1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或授权丙方宣告借款提前到期,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 发生停产或停业,或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被单位辞退开除的;
(3) 重大资产发生变动的,不利于按时足额偿还本协议借款本息的;
(4) 与配偶感情不和,分居或离婚的;
(5) 失去联系,或失踪或被宣告失踪;
(6)通讯、办公地址发生变化,未事先通知丙方;
(7) 商业信誉下降;
(8)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或者成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9) 继承人、受遗赠人、监护人或财产代管人、接管人拒绝代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
(10) 实际控制的企业申请(或被申请)解散或申请(或被申请)破产清算;
(11) 涉及刑事案件、诉讼、仲裁、纠纷,或乙方因被羁押、刑事拘留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
(12) 发生重大违法或重大事故;
(13) 财产被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的;
(14) 未完全、适当地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承诺、保证、义务或责任;
(15) 有影响借款本息按期足额偿还的其他情形。
12.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日期(包括被宣告提前到期)偿还借款的,全部借款本息清偿完毕前,乙方除按本协议第一条约定支付利息外,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逾期利息,按日万分之6.5计算。
12.2乙方一次逾期达30日或三次以上逾期还款,或提供虚假资料、故意隐瞒重要事实等恶意行为,甲方有权或授权丙方宣告借款提前到期,乙方应在宣告借款提前到期后的三日内向甲方支付借款本金总额的 10% 作为违约金。
12.3如发生违反本协议第七条"承诺和保证"约定之一,甲方有权或授权丙方宣告借款提前到期,乙方应在宣告借款提前到期后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
12.4乙方违约的,乙方应当承担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相应的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调查费等费用。
12.5乙方违约的,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的,丁方应为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2.6如果乙方逾期支付任何一期还款超过30天,或乙方在逾期后出现逃避、拒绝沟通或拒绝承认欠款事实等恶意行为,丙方有权将乙方的"逾期记录"记入网站的信用记录及国家和地方的公民征信系统,同时在网站黑名单上公布乙方的全部信息,丙方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13.1甲方、乙方在注册时应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如发生变更,应在1天内及时通知丙方。否则,造成通知和送达不能的不利后果由甲方、乙方自行承担。
13.2丙方可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向甲方、乙方发送通知和送达:(1)通过今时贷平台发送通知(不限于站内信、邮件和短信等电子送达方式),该通知一经发出即视为已送达对方;(2)通过中国邮政或其他快递公司邮寄送达,自寄出后5日时,视为对方(收件人)已经收妥该文件;(3)通过在报纸上发布公告送达。
13.3丙方向丁方送达的通知、催告函、律师函和其他法律文件均可通过中国邮政或其他快递公司邮寄送达,自寄出后5日时,视为对方(收件人)已经收妥该文件。邮寄送达地址均为本协议载明的住所地,因地址错误和变更,未告知对方的,导致未收妥文件的,后果由收件人负责。
14.1如果本协议中的任何一条款因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无效的,则该条款视为无效,但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效力。
14.2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查阅而设,不对协议条款的内容和解释构成任何限制和影响。
15.1本协议的签订、履行、终止、解释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由丙方住所地法院管辖。
16.1甲方在乙方未按照本借款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清偿任何一期借款利息或本金时,甲方可以委托丙方向乙方发出清偿通知,或向丁方发出代偿通知,要求丁方按照本借款协议约定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
16.2如有违反本协议第七条"承诺和保证"约定之一,甲方可以授权丙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要求乙方在宣告借款提前到期后的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余下的所有本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
16.3乙方如有委托代理人代为收取甲方支付的借款、代为向甲方交付还款等情形,代理人在丙方今时贷平台的一切行为及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17.1合同各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非经各方协商一致或依照本协议约定,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协议。
17.2本协议采用电子文本形式制成,永久保存在丙方为此设立的专用服务器上备查,并通过站内信等形式发送至协议各方本平台信箱,各方均认可该形式的协议效力。
17.3甲方、乙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应遵守丙方今时贷平台的各项规定。丙方今时贷平台的有关规定视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7.4丙方今时贷平台仅作为信息中介平台,甲方和乙方均不得利用丙方今时贷平台进行信用卡套现和其他洗钱等不正当交易行为,否则丙方有权向公安等有关行政及司法机关举报,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17.5甲、乙、丁方授权丙方对本协议未尽事宜进行解释。